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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侨生”出具升学加分证明程序

(一)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以上简称"三侨生")报考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电视大学、夜大学、函授大学、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等均按省教育部门招生简章规定给予加分照顾。

(二)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科技奖的侨眷,其子女报考各类学校亦可享受加分照顾。

(三)以上学生到侨办办理加分证明时,须持有归侨(侨眷)所在单位或相关权威单位根据其人事档案出具的证实本人及子女身份的证明,证明上须写清原侨居国、何时回国、工作单位、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就读学校、报考何类学校等内容。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科技奖的侨眷须同时出具荣誉证书或奖状。

(四)办理时限:上述证明材料具备,到国内处当日即可办理。